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管理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经研究决定,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废止邢台市国资委会计师事务所备选库、邢台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各市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得再以该备选库作为选用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的依据,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依规自主择优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
网站地图
邢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319-3288081
备案证号:冀ICP备2023030199号 冀ICP备2023030199号-2 冀公网安备13050202006463号 网站标识码:1305000043